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第Ⅱ部分(招标程序)


  项目法人与中标人签订后,由项目法人将合同正本2套,副本2套送交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4招标工作管理和监督

  4.1电力部/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设备招标审查领导小组负责对电力工程设备招标的领导、审查、协调和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4.2项目主管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参加,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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